为扎实推动我院“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党委中心组本年度进行第三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贯彻“践行宗旨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要求和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七)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八)《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九)《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坚持深入学习和长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和石宗源书记在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十)《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大意义 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贵州日报》,
2010年
6月
23日
第一版);
(十一)《胡锦涛在会见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时强调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营造学先进当先进氛围》(《贵州日报》,
2010年
7月
1日
第一版);
(十二)《省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强调 忠实践行党的宗旨 更好地为全省各族人民谋福祉》(《贵州日报》,
2010年
6月
23日
第一版);
(十三)《为人民服务读本》。
二、学习时间和地点
(一)7月6、7日自学;
(二)
7
月
8
日
撰写发言提纲;
(三)
7
月
9
日
(星期五)下午3:00在学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集中学习。
三、参加人员
省委督察组、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出席。省委督察组组长李安立同志讲话,学院党委书记、党委中心组组长姚小泉同志主持学习并总结发言,确定一位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每位党委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职能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和教职工代表列席(名单附后)。
四、学习要求
1、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的内容,认真研读文件,抓住重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并撰写发言提纲和学习心得体会,集中学习时分别结合分管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发言时间必须控制在10分钟内,中心发言和总结发言必须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学院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负责此次学习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3、学习结束后,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读书笔记、学习资料等于
7
月
15
日
前交党委宣传部存档备案,并装入党委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
附件:参加人员名单
中共贵阳医学院委员会
二O一O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