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关于勤政廉政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动我院“践行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同时,根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要求,为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党委中心组本年度进行第四次集中学习暨“践行宗旨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讨论内容
(一)围绕“践行宗旨教育”有关要求,就如何加强学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开展学习讨论;
(二)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就如何推动全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开展学习讨论;
(三)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如何制定好我院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展学习讨论。
二、学习资料
(一)“践行宗旨教育”学习资料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1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3、《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
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
5、《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黔党发[2001]24号);
6、《中共贵州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黔党发[2005]13号);
7、《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黔党发[2007]5号);
8、关于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黔组发[2010]13号)
9、《勤政为民学习读本》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资料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七个怎么看》和《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学习读本》。
(三)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资料
1、胡锦涛、温家宝、刘延东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三、学习时间和地点
(一)10月26、27日自学;
(二)10月28日撰写发言提纲;
(三)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学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集中学习。
四、参加人员
省委督察组、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出席。省委督察组组长荆富德同志讲话,学院党委书记、党委中心组组长姚小泉同志主持学习并总结发言,每一学习讨论内容确定两位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作交流发言。职能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教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列席(名单附后)。
五、学习要求
1、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讨论的内容,认真研读文件,抓住重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并撰写发言提纲和学习心得体会。
2、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宋宇峰同志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安平同志就“践行宗旨教育”作中心发言;党委副书记张晓林同志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附属医院院长王小林同志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中心发言;学院党委委员、附属医院党委书记文小平同志就如何推动附属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作中心发言;学院副院长何志旭同志就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如何推动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作中心发言。中心发言必须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可任选一学习讨论内容并结合分管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发言时间必须控制在10分钟内。总结发言控制在20分钟内。
3、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学院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负责此次学习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4、学习结束后,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读书笔记、学习资料等于11月10日前交党委宣传部存档备案,并装入党委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
附件:参加人员名单
中共贵阳医学院委员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