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

2018-03-22  田珊 党委宣传部

3月21日,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在知雨楼3楼会议室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张亮主持。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有: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职尽责,严于律己,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将《条例》《准则》内容贯穿于支部、部门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实干担当,确保部门、支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版权所有:贵州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知雨楼

邮编:5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