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校史馆讲解员基本要求

2015-10-13  党委宣传部

1、讲解员应做到热爱学校,愿意利用课余时间为公众服务,宣传学校,以此为荣。

2、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3、仪表仪容良好。着装得体、整洁,做到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讲解时,做到微笑迎客、主动热情、端庄大方。

4、讲解准确顺畅。熟悉校史,讲解内容规范,对参观者的提问,尽量做到有问必答、有问能答;对回答不了的问题,致以歉意,表示下次再来时给予满意回答。

5、注意讲解节奏。有张有弛,快慢相宜,耐心细致、不急不躁。根据参观者的关注点,适当放慢行进、讲解速度。

6、讲解员一经录用,应服从校史馆工作安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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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61113